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备受全社会关注
今日(13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此外,新申办幼儿园园舍条件、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教职工资质等达不到有关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通知还公布了《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提出了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具体规范。各区县政府要督促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2019年年底前达到《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
针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
通知提出,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社会面管控,特别要针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有过激言行的各类重点人员、校内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全面纳入监管范围。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紧紧围绕学生集体活动、校车、校舍及设施、消防、上学放学交通、食品、地质灾害、溺水、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在学校自查整改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新申办幼儿园达不到标准一律不予审批
通知提出,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完善物防设施,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等安防器械,修缮加固中小学幼儿园围墙,达到封闭式管理条件。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快速处置学校安全报警事件。
坚持标准严把幼儿园准入关。新申办幼儿园园